全国省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2月6日在北京召开。民政部党组成员、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传书在会议上强调,各地要结合“十一五”规划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,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把老龄事业发展纳入当地扩大内需、促进经济增长的具体措施之中,力争在老龄事业发展资金投入、发展老龄产业政策、基层老年活动设施建设、老龄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等方面取得突破。
陈传书表示,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,要加快养老保障制度建设,重点抓好体系完善和制度衔接,高度重视解决无社会保障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年人的生活困难问题,着力扩大养老保障制度的覆盖面;发展为老服务和老龄事业,结合当前扩大内需,重点抓好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、社会福利、文体活动设施和为老服务机构建设;加强农村老龄工作,重点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老龄事业的范围,切实保障农村独居老人、空巢老人、残疾老人和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;加强基层老龄工作,重点抓好机构建设和群众组织建设。此外,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工作取得进展,去年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并提交,今年要继续开展相关调查研究。
记者从会议上获悉,2008年,我国养老保障制度不断健全,覆盖面进一步扩大。截至目前,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做到按时足额发放,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稳步提高,全国已有5293万城镇离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,2729个县(市)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,25个省份的464个县(市)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,27个省份的1201个县(市)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覆盖老年群体,1514.5万老年人被纳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,368.9万老年人被纳入五保供养范围。上海、北京、天津等地率先实现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全覆盖。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广东、山东、吉林等地还出台了居家养老扶持政策。同时,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相继出台了老年人优待政策措施,优待范围涉及就医、乘车、通信、商业等领域。 |